斌溪村民素有勤劳节俭、重视农耕、尊师重教、乐善好施、诚实厚道、热情好客等良好民风。忠孝礼义伦理观念浓厚,在余氏族谱上有记载好人好事等。在20 世纪60 年代学雷锋、学铁人精神、大寨精神,讲奉献,积极向上。80 年代,兴办水利、道路交通等公益事业村民积极参与投工投劳。90 年代,很多村民到县城、大城市谋生,也随之将朴素的民风带到城市中。

勤劳节俭 斌溪村民早睡早起,太阳还未出来就到田间劳作。他们穿着朴素,新衣只在过年或走亲戚时穿着,平时多穿旧衣,劳动时更是穿补丁衣服。斌溪村民三餐粗茶淡饭,积蓄多用于盖房子、办婚嫁等。新中国成立后,村民积极参与劳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90 年代,村民出外打工,在全国各地参与城市建设,涌现出多位省市劳动模范。
诚实厚道 斌溪倡导“忠孝家声远,诗书处世长”的祠堂文化,由于长期务农,村民们养成温顺、谦和的性格。邻里间互谦互让、和睦相处。斌溪村地处罗源和古田交界,遇到问路者,村民都会热情指路,有赶不及的游客登门投宿,也予热情招待。邻里间借钱借物,亦是有借有还。
好客拘礼 斌溪村是一个好客之乡,有客到必奉上一杯清茶,客人离去时也有花生、糍粑干、鸡蛋等为馈赠礼物。上门之客不论亲疏、远近皆有让座、敬茶的习俗。探亲访友会携带礼品。逢闽剧演出、电影放映等,必邀请亲朋好友前来观看。有客人在场不得扫地的习俗。
乐善好施 在新中国成立前,每逢难民到村,村民都施以钱粮,救济灾民。有流浪汉到斌溪村,村民会给予饭菜充饥。郎中余蘭申、余善斌常徒步到邻村施药救助贫困病者。新中国成立后,孤寡老人除政府创办敬老院接收供养外,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国家救助五保户的村民,村中会为五保户送粮、送油、送棉被等。斌溪村烈士遗孤郭美俤童年因小儿麻痹症四肢致残,生活不能自理。1970 年起,村民余达辉义务照料其起居,坚持每天清早到郭美俤家,为其做饭、洗漱、煎药等。还组织众人帮忙将其送去观看闽剧演出。斌溪村民纷纷加入照顾郭美俤的志愿者服务行列。
热心公益事业 在斌溪村立有多处功德碑,石碑上刻有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芳名。如在余氏宗祠、福溪境宫、师公祠的几次翻修中捐款;捐建七墩八跳桥;捐资修建西洋宫等。20 世纪70 年代后,村民更加热心公益事业,在修建跨溪大桥、大礼堂、水电站、石门楼中,以捐资、投工投劳方式参加志愿者服务。1973 年,修建渡潭头跨溪大桥时,在物资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全村村民不分昼夜轮流出工,打动县、乡政府干部。此外,也有很多乡贤回乡创业,热心公益事业。
尊师重教 斌溪人尊师重教,宁可节衣缩食也要办私塾供子女读书。余氏家族从明代起,将贩卖茶油的部分收入用于子女学费。明代后期,余氏族人于每年农历十二月中旬举办“光斋饭”节,由在塾就读的生员家长共同出资筹办宴请塾师,并由塾师介绍生童在塾表现。初入塾的生童,其外公、母舅、姑父等亲戚,在就读年的端午节为外甥、内侄送“光斋”,馈赠衣物、鞋、帽、雨伞、书包、笔、砚等生活和学习用具。生童入塾时应拜老师,请老师定学名。每逢端午、中秋、春节,在塾生童家长携子到塾师家送礼,俗称“敬师礼”。20 世纪50 年代起,随着人口增加,入学人数骤增,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在办好斌溪小学的同时,榭坑、六丘、太平丘等自然村社员也集资兴办民办小学。此外斌溪村还兴办夜校、冬学、速成识字班、扫盲班等。20 世纪70 年代,大队(村)党支部在秋季开学前皆召开座谈会,征求学校对办学的建议,解决一些具体问题。20 世纪80 年代,每逢教师节,村支部、村委皆举行教师座谈会。20 世纪90 年代,部分学生因父母进城经商办企业,开始进入县城重点学校读书或县外的学校求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