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条件
耕地 村境的耕地曾历南宋景定五年(1264)、明洪武七年(1374)、清康熙六十年(1721)的调查,以及1940 年丈量,均无保存数据。
新中国成立后,1949 年底,结合秋季征粮,由业主自报耕地面积,1950 年10 月起,开展土地改革,采取耕地自报、插标、公布等形式调查耕地面积,到1951 年春季,查明全村有耕地面积1260 亩。土改结束后,村民开垦耕地积极性高涨,耕地逐渐扩大,1957 年增至1899 亩。此后,因道路、水利、村民建房、学校建设等,以及部分坡地退耕还林,耕地逐渐减少。1974 年全村耕地面积1533 亩(其中水田1104 亩),比1957年减少366 亩。1975—2011 年,根据村境人多地少的具体情况,严格控制用地,年耕地面积保持在1502 亩至1783 亩之间。2018 年全村耕地138.37 亩,其中园地11.8 亩,水田118 亩。
劳动力 宋、元、明、清时期,村境劳动力欠详。1948 年,全村男女劳动力380 人。新中国成立后,参加革命的村民陆续返回,劳动力逐年增加,至1957 年全村男女劳动力531 人,1968 年,男女劳动力638 人。1974 年统计男全劳动力为318 人,1986 年为315 人。1995 年,全村男女劳动力635 人,其中女劳动力271 人。2005—2018 年,全村男女劳动力为590—600 人之间。
水利 村境挖渠引水历史悠久,水渠多为土渠,个别地段铺设石块以防渗漏,但规模较小,每年冬春组织受益户整修。规模最大的榭坑坝,系余氏第十五世余一凤发起修建,从榭坑自然村挖水渠到斌溪,全长1.5 千米,除灌溉沿线水田,还有洗涤、消防等用水。此外,还建有引水管道,榭坑一带农田多为坑、河相隔,用挖渠引水较为困难。村民采用毛竹打通竹节引水,将水从一片水田引到另一片水田。20 世纪50 年代,随引水渠道的修建而逐渐淘汰。
生产工具 宋至民国时期村民耕作的农具有木犁、铁耙、锄头、草耙(包括四齿耙、六齿耙)、田埂刀、秧槽;收割工具有镰刀、稻桶、楻梯等;排灌用的龙骨水车(分水力、手摇、脚踏);加工用的土砻、石臼、石磨、竹筛、薯切等。新中国成立后,耕作机具增加手扶拖拉机;收割粮食使用的双人打谷机、单人打谷机;灌溉使用的柴油动力的抽水机、农用水泵;喷洒农药用的喷雾器、背负压缩喷雾器、手摇喷雾器;加工使用的碾米机、磨粉机、饲料粉碎机等;食用菌生产使用的木料破碎机、粉碎机、装袋机;运输使用的手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

◆ 生产关系变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 宋代,迁入的村民均无土地,主要开垦无主荒地、荒山,从中得到自耕地和部分山林。元代,部分自耕农因天灾人祸,将原先自己开垦的耕地,卖给富户(后演变为地主)。明代初期,境内土地所有分为自耕农和地主所有。无地的农民沦为佃户,依靠承租地主的土地耕种。清代初期,余氏宗祠开始利用积累的公共资金和少数富农的捐赠也获得部分土地,即氏族田。氏族田租给佃户耕作,所收田租归祠堂操办祭祖、修祠、修缮等公益活动。氏族田多由族人轮流承租,故又称“公轮田”或“祭田”。清代中期,40% 的土地掌握在地主和氏族手中,大部分的村民少地、无地、少山、无山。无地农民承租的水田除承担政府额定的田赋外,每亩水田还需缴租20—25 公斤田租,每亩旱地缴纳制钱100 文。民国时期,根据《中华民国土地法》规定,无主荒地、无主山场划为国有,开垦者和经营者要缴纳租金。由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有的地主、豪强还利用土地使用权(即田面权)进行剥削,即依仗权势佃入氏族田(祠堂田)等进行加租后再转租给少地、无地的村民耕作,从中捞取“租仔”,使贫苦村民蒙受“两重”剥削。与此同时,耕地、山场出租者都为防止货币贬值,将原收钱租(货币)改为收取物租(实物),并按最低的粮价折成实物从中盘剥。物租的收取又分为定租和分租两种。定租,即不论收成丰歉,每亩上等田固定纳租100—125 公斤;下等田75—100 公斤;分租则按实收入分成,地主占45%—54%,无力租佃土地的贫苦村民,只好给地主当长工或打短月,出卖劳力。长工年报酬为500 公斤稻谷;短月在农忙季节受雇,月报酬80—100 公斤稻谷;牧童的报酬更低,除冬、夏两套粗布衣外,年终只能得到50—90公斤稻谷。1948 年,斌溪大多农民靠租田耕作。
个体劳动群体土地所有制 1934 年8 月,中共连(江)罗(源)县委在罗源境内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9 月,斌溪乡苏维埃政府响应号召开展土地改革和抗租抗粮,土改即没收地主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贫农、雇农分好地,地主分坏地。同年12 月,国民党军队对苏区“围剿”“镇压”,分到的土地又被地主夺回。
1949 年8 月14 日,罗源解放后,斌溪村按县委、县政府指示,强令地主实行“二五”减租。1950 年11 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开展土地改革,1951 年1 月土地改革结束,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终被个体劳动群众所有制所取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的同时结合开展山林改革,山林改革保护中农和贫农的私有林,没收地主占有的过量山林,征收富农的小部分山林和宗族所有林,分配给无山林和少山林的贫雇农。土改、林改完成后,由县政府颁发农业合作社“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土地和山林所有权(土地证还附载房屋等所有权)。1952 年3 月,部分村民为经营好自己所分的土地,开始组织农忙换工组,即农忙时换工。1953 年9 月,余应祥和余奎丰先后创办中安和中峰两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安和中峰初级社实行以社为核算单位,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山林仍为个人所有。入社的土地由民主评定产量,分红时按定产的40% 提取土地报酬,耕牛由农业租用计算工分,计入报酬,犁、耙归农业社,农业社分期还款。社员参加集体生产按劳动质量记工评分,年终收入在扣除土地报酬、生产费用、公积金、公益金后,余额作为社员报酬进行分配。
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 1956 年1 月,成立斌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社员私有土地无代价转为集体所有,犁、耙等农具和耕牛折价入社,成为集体财产。社员的生活资料、房前屋后零星树木、家禽家畜、小农具以及从事家庭创业生产的工具仍属社员所有。社员拥有不超过人均耕地面积3% 的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营。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务委员会为管理机构,下分文溪、武溪、榭坑、六丘等4 个生产队,以社、队两级作为经济核算单位。社员按劳动质量记工评分,凭工分参加社、队分配,取消初级社时期的土地、大农具和耕牛参加分红和分配制度。高级社收入除缴纳农业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行政管理费外,其余按工分分配。鳏、寡、孤、独和损失劳动力的社员家庭实行补助。1958 年2 月,除其艮下、老鹰山、太平丘等自然村外,其余均加入高级社。
1958 年8 月22 日起,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成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8月29 日,成立斌溪生产大队。社员的土地、山林全部为大队所有,取消社员自留地、自留山,社员房前屋后零星山林、果树亦归入大队所有。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业一体”的体制。生产队、生产大队的劳动力、资金、财产由公社统一拉平,收入分配抛弃多劳多得原则,采取粮食供给制加等级工资制,“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把劳动力编入民兵组织,成立营、连、排、班。9 月中旬,贯彻上级指示,开始大办食堂,分别在余新友厝、正光厝、大宫下和余自兴厝创办4 个公共食堂,实行食堂集体用膳。公社化进程过分夸大主观能动性作用,违背客观规律,造成粮食减产,社员缺粮,水肿病发生。1960 年11 月,开展整风整社。1961 年4 月,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恢复社员自留地、自留山、允许保留房前屋后零星树和经营小规模的家庭副业。6 月中旬,解散公共食堂。7 月清理“一平二调”(平均分配、无偿调用劳动力、无偿调用物资和资金),组织退赔。1962 年1 月,允许社员在冬闲田里自由种植一季,允许利用工余时间经营开荒地。1965 年7 月,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土地、山林、劳动力、耕牛农具固定归生产队,推行“三包一奖”(包成本、包产量、包工分、超产奖励和小段包耕等管理体制)。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自留地、自留林、个人开荒地被视为滋生资产阶级的土壤,“三包一奖”被视为“工分挂帅”“物质刺激”,推广“突出政治,自报公议”为主的评工记分法;分配上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大幅度削减工分粮与口粮的比例。1971 年10 月,大队贯彻国务院北方农业会议精神,规定不再削减自留地、允许社员利用业余时间经营家庭副业,执行按劳动质量为标准的“底分活评”,实行包产奖赔责任制。但1975 年,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后又受到批判,社员经营自留地、开荒地等再度受到限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斌溪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土地所有权与生产经营权分离。部分生产队采取分组作业,包工包分。1980 年实行水田包到组、旱地包到户。1981 年2 月,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年5 月起开展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责任山工作。1985 年,土地承包期从1—5 年不变,延长到15 年不定。1989 年,部分村民将承包土地转包给他人,自己则离土离乡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经营。2000 年,全村土地实行第二段承包,承包期延长到30 年不变。2005 年,开展集体林权改革,并延长承包期。至2018 年村境土地、山林承包保持不变。
◆ 种植业
村境种植业历史悠久,为全村主要经济收入。种植农作物稻谷、麦类、豆类、花生、茶叶、油菜、甘薯、水果、蔬菜、烟叶、食用菌等。
稻谷 宋代初期(960—980),入迁的村民开垦旱地种植旱稻(又称山稻)。每年四月播种,九月中旬收成,一年一熟,亩产约30 公斤。宋代后期(1200—1279),在榭坑和文武溪两岸开垦水田试种水稻,每年四月播种,十月收成,一年一熟,俗称单季稻。单季水稻单产较旱稻(山稻)高。元代,随着水田的继续开垦,种植面积逐渐扩大。明代,村民为扩大水稻的播种面积,开始引进早熟水稻品种,进行套种。耕作方法为先种早稻,待其分蘖时再在其间播种单季稻,俗称“插侖”,又称间作。间作法播种,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量大幅提高。清代后期,全村年播种面积增至200 亩左右。民国时期,年播种面积一般在220—250 亩之间。种植的品种主要有早仔、白沙早;双季晚稻品种有五日齐、乌梨尖、快侖;单季中籼有秋早、快红(俗称“红米稻”);单季晚籼有南早冬、古田冬;单季晚粳有大冬、红壳冬;糯稻有红壳术、白术等。水稻产量因地理条件、耕地肥力的差异而不同,双早稻亩产60—70 公斤,双季晚稻75—85 公斤,单季晚稻70—75 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村境水稻早稻播种面积逐渐扩大,总产量逐年增加。1951 年,兴修水利,部分薯园改为水田,改部分单季水稻田为双季水稻田的同时,引进早南特号、陆财号,晚籼乌壳尖、九担倒、芦谷、长乐术、三粒平等良种,扩大双季早稻播种面积。1957 年,榭坑自然村等部分灌溉条件好的水田,改间作为连作。到1965 年,全村水稻播种面积达1181.17 亩,总产12.85 吨,其中双季稻375.5 亩,总产达32 吨。1970 年,推广“珍珠矮”品种种植,获得历史最高水平。1971 年,贯彻县提出的水田百分百种植早稻、百分百实行连作、百分百选用矮秆品种,百分百实行培育卷秧和百分百密植等“五个百分百口号”,早稻播种面积一度达到1100 亩,占水田面积92%,为历史播种面积之最。虽然双季稻产量有所增加,但晚稻受天气和灌溉条件等限制而大幅减产。1972年起,调整双早种植面积,适度恢复以单季稻为主的单季稻,产量逐步提高。1974 年,播种双早541 亩, 产量96.05 吨。播种晚稻793 亩, 总产102.25 吨, 比1971 年增31.5 吨。1977 年,开始在榭坑试种杂交水稻闽优3 号获得成功。后逐步推广。1979 年,杂交水稻播种面积691 亩,产量140.2 吨。是年,全村水稻播种1750 亩,总产315.1吨。1981 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民在种植上拥有自主权,把不适宜水稻连作的水田改种单季,同时继续推广杂交水稻,全村水稻产量持续增加。1986 年,水稻播种1782 亩,总产352 吨,比1981 年增长11.74%。此后,继续扩大杂交水稻播种面积,总产量实现持续增长。1990 年,全村水稻播种1605 亩,总产496.82 吨。2000 年,水稻播种1648 亩,总产773 吨,其中单季1283 亩,产量665 吨。2010 年起至2018 年,调减水稻播种面积,发展多种经济作物种植,年水稻播种在900 亩至1100 亩之间。
油茶 油茶,俗称橧树。最早种植的是余氏村民。据余氏族谱记载,宋至道元年(995),始迁祖余从龟,根据村境坡地多、耕地少的地理条件,带领子孙垦荒种植油茶,至第三世,油茶林已发展至近200 亩,并设有油坊榨油。
油茶林、油坊皆属于族产,所产茶油部分按人口分给族人,部分出售作为氏族公益事业。为加强油茶林管理和调动生产积极性,第七世起,按房系分配,由各房自行负责管理,并制定公约。清代油茶林实行分户管理,其他姓氏也相继种植油茶,全村油茶面积超过1000 亩,茶油产量居全县首位,茶油除自食外,大部分由茶油专业运输队,使用专用油桶(竹篾编织、桐油上漆,其重量轻,碰撞不易破裂漏油)挑运到县城销给货栈,再由货栈销售给消费者。由于斌溪油茶长于坡地,阳光充足,含水率少,口味香而备受消费者青睐,妇女“坐月子”特意买斌溪的“橧子油”食用。茶油除在罗源县销售外,还销往连江、宁德等沿海地区,素有“文武溪茶油”美称,与“七境绿茶”一起成为罗源县农副产品中的名牌产品。
民国时期,从抗日战争爆发至解放战争,劳力多因躲避徭役、壮丁等,大量油茶园缺乏中耕除草,造成荒芜,产油量下降。新中国成立后,油茶林得到垦荒。1950 年,村民开始零星垦复。1956 年,茶油实行派购,县政府对油茶林垦复实行贷款支持。1958 年,油茶林收归集体管理,由大队经营。1963 年9 月起,复垦油茶每亩贷款4 元、补助粮食2.5斤。至1965 年,全村茶油林280 亩,新种植100 亩,茶油产量逐年增加。1975 年,全大队年产茶油3 吨,产值3 万元左右,成为重要的经济收入之一。1979 年,实行联产承包经营。20 世纪90 年代末,村民外出务工,大部分油茶林缺乏管理而荒芜。2010 年,余善浩成立磊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六丘自然村荒山200 亩,种植油茶林,并设榨油厂,每斤售卖110 元。2018 年,除了六丘自然村种植200 多亩外,斌溪村民也自发地开始复耕种植油茶林100 多亩。

苎麻 系纺织苎布的原材料。宋代,榭坑、文溪、武溪等自然村已有种植。苎麻每年收成3—4 次,种植于房前屋后的空地上及土壤较为肥沃的园地。明、清时期,村民每户收苎麻皮(简称苎皮)20—30 公斤,最多的村民达50 公斤。苎皮除村民自己纺织苎布缝制衣裳、蚊帐,还可制作苎袋、滤布外,剩余部分出售给沿海渔民编织鱼网。新中国成立后,供销社开始收购苎皮,村民可将苎皮售卖。20 世纪80 年代末,苎皮需求减少,不再种植。
甘薯 明天启年间(1621—1627),村民开始引种甘薯,作为副食,村境多坡地,适应开垦薯园种植甘薯,清代,村境甘薯种植面积日益扩大,成为主粮之一。1965 年,全村薯园541 亩(包括开荒),种植甘薯305 亩。1974 年,种植366 亩,产量155 吨。1986 年种植236 亩,总产40 吨。1987 年,推广甘薯高产种植法,产量逐步提高。1990 年种植236 亩,总产61.30 吨。1995 年增至69 吨。2000 年种植320 亩,产量112 吨。同时,改切丝(薯米)为加工淀粉。2003 年起,部分薯园改种经济作物,种植甘薯195 亩,产量70 吨。此后至2018 年,甘薯产量80—120 吨。
烟叶 明末始种,称“淡枯巴”,后逐步发展。烟叶采摘后,将其夹在竹䇤上晒干,故俗称晒烟。清至民国时期,发展甚慢,只供吸烟的部分村民自制自吸,少有出售。1992 年,县政府为支持畲山卷烟厂发展,号召种植烤烟,并下达种植任务。烟叶采摘后经乡扎挂于烤烟房内烤干,故称烤烟。是年,全村利用薯园和水田种植200 亩,每亩产烟80 公斤。1995 年,除甘薯种植外,还利用外地单季田种植,有十几户村民到潘洋村新洋自然村租赁土地扩大烟叶种植,每户收入在5000—15000 元之间,为农闲期间进一步增加经济收入。1996 年,因国家调减烟草种植面积,村民不再种植烤烟。
植树造林 斌溪村村民入迁后就开始植树。种植的树种以香樟居多, 次为花榈木、棕榈及毛竹。1951年,山林所有制改革后,调动社员造林积极性。年造林100—150 亩之间、1958—1978 年, 山林为集体, 由生产队统一造林,每年造林200 亩。1983 年, 造林面积200—300 亩之间。1990年实现荒山绿化,开始转入幼林抚育和封山造林。2006 年,在村两委的带领下,发动村民在沿溪两岸种植毛竹,种植面积100 亩。斌溪竹产业发展较晚,对竹林禁止砍伐,并在竹笋大年年份,村委会禁止采挖春笋,护林人员加强巡山管护。2018 年,竹林面积达200 亩。

茶叶 斌溪村土壤适宜种植茶叶。宋代中期,村民开始在房前屋后种植。明清时期,村民多利用甘薯园的园沿种植,种植面积日渐扩大。采摘炒制的茶叶除自饮之外,部分向外出售。1960 年春,开发高山,抽调劳力开垦安镇坑荒地,但不久抛弃。1965 年,复垦安镇坑荒地、高山、舟岛等地种植茶叶。茶园由大队统一经营,劳动力由各生产队抽调,收入按生产队投劳分配。1970 年,扩大茶叶种植面积,分别开垦过边山、高山、大坪等地荒山种植茶叶,并将茶叶队扩大为茶场。茶场设茶叶初制厂,添置半机械搂茶机等设备。1974 年,全场茶园150 亩,年产茶叶1.25 吨。1979 年,全场茶园基本投产,收成茶叶3.72 吨。1995 年增至5 吨。20 世纪90 年代末,村民外出务工,疏于管理,产量减少。
大豆 宋代村民有种植大豆。明代,种于园的称园豆,种在田埂的称田埂豆,又因豆色为黄色被村民称为黄豆。1950—1958 年,为村民个人种植,多数用于制作豆制品等。1959 至1962 年为生产队集体种植,但数量不及1 吨。1962 年后,允许社员个人种植。1973 年,县政府鼓励社员利用集体田埂种植,产量在3—4 吨。1979 年后,改革开放,社员开始大量种植,年产4—8 吨。2000 年后,大豆价格与成本倒挂,大豆种植逐年减少。
花生 清代已有种植,多于4 月种植,8 月收成称“八月生”。民国时期,引进早花生种,3 月种植,6 月收成称“六月生”。花生多作为甘薯前作,即花生收成后再种秋甘薯,推动耕作技术改革,部分甘薯园实现一年两熟。20 世纪50 年代年产量6—8 吨。20 世纪80 年代花生种植成本倒挂,经济效益不佳,种植面积逐步减少,年收成3—5 吨。
水果 宋代, 村民利用房前屋后零星种植橘、李、桃、柚、石榴等水果。1972 年,开发溪底潭荒地,创办溪底潭农场。农场实行大队经营,由每生产队抽调劳动力1 人,共有职工15 人,余朝在担任农场场长。1974 年,购进梨苗,种植20 亩。为管理果园,农场还经营水田60 亩,实行以“稻”养“梨”。20 世纪80 年代末,因缺乏经费投入,农场停办。
◆ 养殖业
家畜 宋代后期,村境因水田开垦不断增加,开始养牛。其中从事拉犁、拖耙耕作的称耕牛,又称役牛。饲养耕牛的唯有富户,贫苦农民因无耕地极少饲养。生猪饲养亦始于宋代后期,因受饲料限制至明代中期发展甚慢。明代后期,随着甘薯种植面积日益扩大,为生猪提供大量饲料来源,因而生猪饲养迅速增加。村境地势多坡地,具备青山条件,宋代后期,就已有饲罗源本地的山羊。清代,饲养生猪、山羊除日常自食外,部分开始作商品向村外销售,成为农户收入的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至20 世纪70 年代,村境饲养呈波浪式发展。1950 至1957 年,耕牛、生猪和山羊饲养快速增加。1958—1962 年,由于粮食紧张和强调集体饲养,全村生猪年均存栏数不及200 头,每户不到1 头;山羊只个别村民饲养。1963—1978 年,生猪饲养逐步恢复,户均养猪开始超过1 头,1979 年全村饲养耕牛68 头,猪262 头。1981 年,耕牛有55 头,猪存栏数360 头,山羊存栏40 头。2003 年,全村耕牛存栏46 头,生猪存栏140 头,山羊存栏65 头。2005 年后,斌溪被划为福州二级水源保护区,不再饲养耕牛、生猪。2018 年,村境只饲养山羊。
家禽 村境饲养的家禽有鸡、鸭、鹅。鸡品种有本地鸡、仙居鸡(温州鸡)。本地鸡单冠,毛色金黄或灰色,肉质细嫩,味鲜美,但体型小。20 世纪90 年代,先后引进来航、新浦东、星布罗等鸡品种。村境传统饲养山麻鸭、半番和番鸭。20 世纪80 年代引进北京鸭、金定鸭和法国白番鸭。鹅为本地鹅、灰鹅、狮头鹅。传统的兔种为本地兔,毛色白、黑、芦花,繁殖能力强,成年兔体重2.5 公斤。20 世纪60 年代起引进安哥拉兔(长毛兔)、日本大耳兔、青紫兰兔、虎皮玉兔、塞北兔等。村民普遍饲养鸡,其次为半番鸭、山麻鸭和番鸭、北京鸭。家兔多饲养本地兔,安哥拉兔、虎皮玉兔、塞北兔较早被淘汰。1957 年,全村家禽存栏数为3200 头,家兔1550 头。1958 年,许多村民未饲养家禽、家兔。1983 年,恢复家禽饲养,是全村饲养量达300 头,家兔1200 只。1979 年后,家禽饲养逐渐增加。1980 年,全村家禽饲养5500 头,家兔1500 只。1990 年后,村民多外出经商和办企业,家禽和家兔饲养量下降。2018 年,家禽饲养为1200 头,家兔100 多只。
鹦鹉饲养 2010 年,村民余建斌利用斌溪旧校舍建鹦鹉饲养场,投放幼鸟3000 多只。因气候与销路问题,饲养场于2014 年停养。
淡水鳗 斌溪在20 世纪90 年代建有鳗鱼场,位于文溪溪狮洋,占地面积12 亩。由于斌溪流域水质好,鳗鱼肉质鲜嫩,大多出口到日本。90 年代末,由于受到日本经济下滑影响,鳗鱼市场价格波动大,于2006 年停止养殖,废弃的鳗鱼场至今还保留鳗鱼池。村境还有利用小池塘小规模地养草鱼、鲤鱼等。
◆ 手工业
榨油 宋天圣至明道年间(1023—1032),文武溪油茶逐渐发展,且茶果进入盛采期,原有家庭加工的难以应付。余氏第三房为解决油茶籽加工问题,在文溪村溪尾(今狮公洞东侧文溪15 号)建造油坊,置石碾盘、石碾槽、油槽(木制)、炊灶、炊床及丘圈等设备,为族人压榨茶油。榨油属季节性生产,榨油时间集中,为防止拥挤,每年开榨前邀请其他房系代表开会,进行抽签,安排时间,但对外族、外村人则不在规定之列,可随时穿插进行。油坊属族产,凡人员抽用、维修费用皆由房系讨论决定。1956 年,油坊归农业社大队经营,但原有的规定不变。20 世纪80 年代起,油茶林欠管理,油茶果收成逐年减少,至90 年代油坊停产。
2010 年,磊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旧油茶林更新改造,同时购置榨油机械创办榨油厂。2018 年榨油1.2 吨。
土纸制造 清乾隆年间(1736—1795),文武溪开始制造土纸。最早的由余氏族人在文溪溪头建纸寮,利用周边所伐而顺溪而流至此的毛竹(当年生,又称嫩竹)为制纸原料。生产土纸(又称粗纸)。此后,刘金山(老鹰山)、六丘等自然村也相继建寮生产土纸。土纸制造需经砍竹(当年嫩竹)、破竹(将竹砍为1.5 米长,破成4 厘米宽竹片)、腌竹(一层一层壳灰置腌制片、腌制)、洗竹(腌3 个月后用清水将石灰冲洗干净)、落竹(将洗净的原料再放腌制池浸泡3 个月,让其继续腐烂)踩竹(在腌制池中用脚踩或木槌等打烂)、落槽(将踩或打烂的竹浆倒入水槽充分搅拌)兜纸(用帘架从纸中兜起纸浆,贴在纸炉上)、焙纸(将纸浆烘干)等工序。其中砍竹、破竹、腌竹、洗竹、落竹、踩竹、落槽等为体力活,需年轻力壮的劳力才能胜任;而兜纸、焙纸则是技术活,则由有经验的人承担。余祖绪、余祖益是兜纸、焙纸传承人。各纸寮生产的有海纸、甲纸、厚洋和长帘纸,生产过程剩余的粗纤维晒干后成为纸巾。土纸和纸巾由人工挑到县城售给纸栈,其中土纸由纸栈转售给山东、河南等地代理商;纸巾则转售给上海等地造纸厂,作为造纸的原料。斌溪村土纸制造一直延续至民国时期停止生产。
磨粉 民国初期,余炳成在榭坑宫下建磨坊,磨坊以水为动力,推动水车,由水车带动磨盘,将小麦碾为面粉。民国时期,加工小麦15 吨,其中丰余等邻村5 吨。1958 年,磨坊为集体经营。1965 年,因锣潭头水电站建成,设磨粉机,榭坑磨坊停办。
碾米 20 世纪50 年代前,村民碾米靠土砻、石臼,费时且费力。1965 年,锣潭头水电站建成后,购置碾米机,实现机械碾米,告别手磨、手臼的历史。1982 年,文溪水电站建成后,使用马达带动碾米机碾米,碾米厂设文溪,村民碾米无须到锣潭头。至2018 年仍为机械碾米。
砖瓦制造 20 世纪50 年代及以前,村民建房所需砖瓦皆为建房者自建瓦窑,房屋建成后停产废窑。1964 年,斌溪大队集体投资在车丘建砖瓦厂,生产人员由大队向生产队抽调,收入分给各生产队。每窑可出薄砖2000—3000 块,瓦片1.5 万—1.6 万片,每年烧制4 窑。砖瓦除供应大队内社员建房及供建设外,部分售往邻近西录大队和港里大队。80 年代末,村民外出务工,1990 年砖瓦厂停办。
竹编 斌溪竹编工艺久负盛名,生产有菜篮、桌罩等家具,菇篮、箩筐、软卷、竹䇤等农具。但竹匠多受聘于雇主,上门服务,此种方式一直延续至20 世纪70 年代。1985 年, 斌溪村成立竹编工艺厂,由余斌荣担任厂长,生产人员多为妇女,竹编厂灵活管理,即工人到厂领取样品和竹篾,然后在自己家中凭样品生产,工人按件计资,编织一个双重叠工钱是0.25 元,1 天约有10 元的收入。竹编厂负责质检、收购、包装及运输和向出口商交货。1986 年,全厂工人达200 多人。产品有花篮、花盒、茶碟、竹花瓶、梅花篮等50 多种,远销欧洲各国及日本,年产值25 万元。竹编厂工艺厂转移了村内富余劳动力,尤其妇女劳力,成为扶贫的主要项目。当年,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光毅在视察竹编工艺厂时指出“这样的半耕半农对推动农村脱贫具有重要作用”。2006 年,由于村民外出经商、务工增多,竹编工艺厂发生工人缺乏等问题而停产。

◆ 食用菌培育
1974 年,个别生产队栽培蘑菇,实行集体经营。1975 年,少数村民引进椴木栽培技术栽培香菇,但成本较高,用材量大,没有推广。1986 年引进木屑栽培香菇技术,获得成功,此后快速发展。80% 以上的村民栽培香菇,培育香菇过程复杂,首先要到山上砍木材,然后切片、榨粉、拌料、包装、炊灶、杀菌、种菌、搔菌、搭菇棚、出菇、烤干、包装、出售。整个过程要用很多劳力,男工、女工、小孩、老人全用上,特别在拌料、包装时在每家每户的农家大厅里就会出现男女老少一起分工合作的场面。香菇烤干包装后,由县里的大公司统一收购,远销海内外。户均收入2000—10000 元,成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项目。1990 年,开始引进竹荪、金针菇、猴头菇等品种,但栽培数量较少。1996 年,为保护山林,尤其是阔叶树种,开始控制栽培数量。1997 年,因香菇销路影响,不再栽培,其他菌类也相继停产。现还保留着菇房和灭菌用的炊灶。
◆ 商业服务业
商业 斌溪村地处罗源至古田县际古道上,往来行旅较多,商业较为发达。清至民国时期,设有茶店、糕饼店、中药店、杂货店多家,属个体经营。1954 年7 月,洋头供销社在斌溪设供销点,个体商店停办。供销点除供应日常生活用品、生产资料,还有促进发展生产的任务。1963 年,在溪尾建供销社门市部。1969 年,飞竹粮站在武溪建斌溪粮库,面积800 平方米,石木结构,承担西录、安后等3 村的粮食收储任务。20世纪70 年代,供销社经营部分农副产品。20 世纪80 年代,村境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支持下,开始发展个体商业。先后开设平官食杂店、斌养食杂店和余峰食杂店。渡潭头北桥头,为人流集中点,曾搭建吊脚楼,开设京杂、糕饼等商品。2000 年,随南岸头开发,商店多移至武溪。2018 年,开设武溪爱英食杂店、红蛋食杂店和河水食杂店等多家商店。
服务业 清乾隆年间(1736—1795)文溪(七墩八跳桥)桥头设水前客栈,接待过往客商,至1928 年停业。民国时期,文溪溪尾设文武溪客栈,于20 世纪60 年代停业。20 世纪50 年代,文溪溪尾设奎丰客店,80 年代停业。2017 年12 月,罗源斌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原斌溪小学校址上建设月爿山庄园,是一座高标准旅游接待中心,设有餐饮部、会议室、歌厅和民宿,一次性可接待200 人就餐,住宿部设单人间、双人间,有30 多个床位。

◆ 水运业
清嘉庆后期(1806—1820),村境和斌溪上游乡村的森林开始开发。连江等地木材商常进入村境和上游乡村收购木材。木材商收购的木材多在枯水季节集中溪边,待丰水季节将木材推入溪中,让木材顺水漂流至后宦溪,然后交与放排工扎成木排,再运至连江县江南桥。斌溪部分年轻力壮熟悉水性的村民组织“漂木队”,承接斌溪上游的堡里至后宦溪段的运输任务(主要为受阻的木材畅通水道),在上游段由于浅滩多,只能散耙,到了霍口镇后宦村,由于水深度足够,可以采用筏排的方法,把木料、毛竹捆在一起,放航经贵安、潘渡到连江县城江南桥下销售。在气温低的季节,水上操作困难,溪运一般都选择在台风季节过后8—10 月之间。20 世纪70 年代,142 县道斌溪至飞竹段建成,木材改为陆运,溪运线路缩短,木材只漂至渡潭头大桥南岸后即上岸装车起运。
20 世纪90 年代,部分村民开始购置小型货车,承接142 县道沿线乡村运输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