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组织
○ 中共村支部
民国时期,斌溪隶属国民党政府管辖,周边稽查活动频繁,党组织只能采取秘密活动方式。1949年,斌溪村村民余大春、余天城、余元周参加地下党组织。(详见革命老区红色记忆)
1950 年, 洋头区分委在斌溪村结合剿匪、镇反、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运动中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1953 年3 月,召开党员大会,成立中共斌溪村支部,并选余永寿为第一任支部书记。中共斌溪大队支部委员会成立,成为斌溪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截至2018 年底,斌溪村党支部先后改选20 次,全村党员有58 位。


○ 村民委员会
民国时期,斌溪村实行保甲制,十户为一甲,一村一保。村内保长主要负责传达官府文告、征缴赋税、调解纠纷等。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 年3 月,废除保甲制度,成立斌溪乡,第一任乡长是余增仕。1958 年10 月,人民公社成立后,政社合一,斌溪乡行政事务归入斌溪大队管理委员会。是年,余奎丰为斌溪大队大队长。1984 年9 月,撤社建乡后,斌溪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991 年,改代表为凡符合选举权的村民直接参加投票选举。至2018 年先后20 多次换届选举。2018 年9 月,余立建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 群众组织
○ 共青团斌溪支部
1950 年,斌溪乡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支部,发展12 名团员。1957 年,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斌溪支部。1965 年,支部有团员20 多名,组织发动青年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66—1969 年“文革”期间,斌溪团支部基本停止活动。1972 年,团员活动恢复,组织青年开展农业学大寨活动。1978 年,全村发展团员35 名,团支部发动青年开展农村经济改革。1984 年12 月,斌溪大队团支部改称为斌溪村团支部。2015 年,全村团员56 名,团支部书记余蔚林。2018 年,全村团员78 名,团支部书记余延城。2018 年下半年,支部开展换届选举,新任团书记余晓杰,并组织村中青年参与志愿者服务行列,助力乡村振兴。

○ 妇女代表会
1952 年3 月,成立斌溪乡妇女代表委员会(简称妇代会),1958 年,成立斌溪大队妇代会,由叶细妹担任妇代会主任,组织妇女加入贫民协会,参加村土改工作。1962 年,斌溪大队妇女代表会,许本花担任妇代会主任,副主任余爱英,生产委员陈佑俤,宣传委员谢松花,委员林红妹。妇代会组织宣传男女平等,宣传婚姻法,解除不合理婚姻和童养媳等问题,并参加互助组和高级社。1968—1971 年期间,妇代会组织瘫痪。1972 年,恢复组织活动。1990 年,妇代会主任黄云燕,妇代会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并组织宣传计划生育政策。2018 年,妇代会主任陈丽珍。妇代会成员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行列,组建广场舞队伍,发动妇女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 民兵营
1950 年5 月,组织民兵队伍站岗、放哨、查验路条等工作,先后查出嫌疑人3 人。1952 年5 月,民兵参加农业合作社运动。1958 年“人民公社”时期,斌溪大队成立民兵营,由余枝银担任民兵营营长,发展民兵193 人。1979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余炎贵任民兵营营长,发展民兵263 人。2018 年,斌溪村有民兵283 人,民兵营营长余金星。
○ 老年人协会
1990 年, 成立斌溪村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入会实行自愿原则, 创建之初入会老年人共50人。民主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余奎美任第一届老年人协会会长。老年人协会会址设斌溪余氏宗祠。2000 年, 入会的会员有90 多人。老年人协会除开展象棋、棋牌、闽剧弹唱等文体活动外,还与村团支部、妇代会等不定期开展“勤”“诚”“廉”“孝”等方面讲座活动。教育青年人勤劳、俭朴、诚实、守信,为官者廉洁勤政,孝顺父母。老年人协会还有管理族谱、桌椅出租、宗亲会祖等事宜,并每年组织开展学子表彰、关心未成年人发展状况。2010 年,入会人数增加到200 多人。2018 年,参加人数有380 人,老年人协会会长余天光。

○ 贫下中农协会
1950 年10 月,选举贫雇农代表,参加土改活动。1951 年3 月,土改完成,贫雇农代表取消。1964 年4 月,农村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时,成立斌溪大队贫下中农协会,生产队成立贫下中农小组。1968 年9 月,成立斌溪大队中农管理学校改革小组。1979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撤销。
◆ 村务公开
1990 年,斌溪村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委会工作汇报。村委会每季度将财务收支、财产、债务,以及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安排,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收取费用、工程招投标等进行公开。2010 年,村委会规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代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报告,同时作村财务收支报告,由村民代表审议。2015 年,修改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召开多次村民代表大会。村内建设规划、建设实施、涉及村民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18 年,村民代表对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在各自然村设“村务公开意见箱”,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村务公开箱”由村民代表负责开启,整理意见向村党支部反映,并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处理,无法或暂时办不到的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将意见提交村两委会研究。

◆ 村民自治
○ 巡 洋
明崇祯末期(1637—1644),因朝政腐败,战事频繁,经济崩溃,引发的社会治安混乱,也波及村境。村境的树木、油茶籽、庄稼时常被盗,村民利益受到损害。为保护油茶籽、树木、庄稼不受偷盗,村民发起建立巡洋会组织,由巡洋会成员轮流巡视山林、田洋,包括重要路口。巡洋会组织还推选“巡洋头”,负责排班带队。清代初期,巡洋头由每个支房轮流充当。清代中期,境内油茶种植面积扩大,巡洋任务加重,巡洋头改由村民推选,选举乐于公益事业的人担任,任期也改为一年或三年,人数也由1—2 人增加到数人。巡洋头除巡逻田洋,防止油茶籽、树木和庄稼被盗外,还负有破案、追赃之责任。巡洋头实行固定报酬(即半脱产性质),报酬由加入巡洋会的农户承担。报酬以稻谷和番薯米为主,稻谷分夏秋两季领取,由巡洋头到田头领取水谷(未晒干的稻谷)。“巡洋”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
1950 年起,治安、民兵等组织健全,巡洋会不再承担破案、追赃和赔偿责任,只提供报案和线索等任务。1953 年,巡洋会改为巡洋队,余元坤担任队长,主要巡视山林、油茶籽。1961 年,巡洋队队长由余朝振担任,增加每晚鸣锣提醒村民注意防火“小心火烛”。1974 年起,改为护林队,队长余河庆。20 世纪80 年代由余新则、余光华等担任队长。90 年代,巡洋队改为护林员,余养斌为队长。2018 年,护林员由余金星等担任队长。
○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全体村民共同约定,共同遵守,相互约束的行为规范。随着农村体制变更和三年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以及村级职能的改变,村规民约随之也不断完善。1990年,为了搞好斌溪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人人学法、懂法、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经村民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本村规民约。
斌溪村村规民约
福地洞天斌溪村,乡村振兴文明风,爱国爱家发展快,安居乐业产业兴。
人杰地灵风貌美,团结奋进人心齐,村规民约记心头,共建家园齐发力。
社会治安要稳定,人人防范帮友邻,少酗酒来少滋事,不赌不毒净风气。
若遇矛盾须冷静,乡间邻里常相敬,公共秩序维护好,学法守法须牢记。
消防安全要常提,一把火来全为零,旅游森林是基础,野外用火强管理。
煮饭烧水不浪费,人离火灭记心底,私搭乱接隐患大,规范用电莫忘记。
乡风民俗要遵守,歪门邪教不可信,移风易俗树新风,自强不息最重要。
环境卫生要保持,最美院落勤打扫,垃圾分类不乱扔,房前屋后摆整齐。
脏水污水不乱倒,禽畜喂养进圈里,不毒不炸溪里鱼,河道生态很重要。
房屋建设要依规,修房造屋须审批,千万不要乱搭盖,双手打造幸福园。
和谐邻里要互帮,互尊互爱多互助,发扬社会新风尚,不为鸡毛争破皮。
邻里纠纷时常有,相互磨合情更投,和和气气坐下谈,按章执行都受益。
婚姻家庭要自由,男女平等须树立,夫妻本是同林鸟,杜绝伤害和暴力。
二孩政策虽放开,优生优育忘不离,尊老爱幼好传统,代代相传美德扬。
村民自治要坚持,一事一议要落地,村支两委带好头,村民共治才和谐。
国家法律要敬畏,村规民约也在理,大家一一来遵守,都是斌溪好儿女。
○ 油茶林管理公约
油茶系本大队集体经济和社员食用油的重要来源。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社员食用油,经全大队社员认真讨论,本大队特制定油茶林管理公约如下:
一、油茶林仍按生产队经营,林界以1961 年划定为准。油茶林保护、茶油加工由大队统一管理。油茶林每年进行中耕锄草,不得弃荒,弃荒者每亩罚油10 斤,由分配社员食用油项下扣除,提倡每年扩植油茶,扩种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共同保护油茶树,不乱砍滥伐,不毁茶垦荒,不在油茶林中放牧牛羊。乱伐、毁坏油茶树,社员自觉认罚、检讨或出资放映电影。
三、油茶籽结果至开采期间,推选巡洋巡逻,发现破坏、偷采茶籽,由巡洋人员当场取证,并报大队部,由大队按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罚放电影、扣工分等处罚。巡洋工分按劳动力分摊,社员有义务协助巡洋人员工作。
四、茶籽开采服从大队统一安排,以公告、鸣锣通知形式为准,不得提前。
五、油坊由大队统一经营。茶油加工按抽签顺序安排。茶油本着先国家、后集体原则,踊跃完成国家统购任务,余者分给社员。
以上公约系社员讨论订立,共同遵守。
斌溪大队
1975年3月